龍巖市新羅區自然資源局關于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
白沙內山礦區螢石礦探礦權公開拍賣出讓公告
龍新自然資〔2025〕115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自然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交易規則的通知》(自然資規〔2023〕1號)、《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新羅區自然資源局受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委托,在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以現場拍賣方式公開出讓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白沙內山礦區螢石礦探礦權,由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產權交易機構)負責實施,現就公開拍賣出讓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人
出讓人名稱:新羅區自然資源局
住所: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鳳凰路6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交易平臺名稱: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住所: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388號萬寶廣場B1幢
三、出讓探礦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白沙內山礦區螢石礦
勘查礦種:螢石
地理位置: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白沙鎮
礦區面積:8.5961平方公里,拐點坐標如下(2000國家大地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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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點號 |
經度 |
緯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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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7.1103785 |
25.2944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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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17.1059345 |
25.2952844 |
|
3 |
117.1057710 |
25.3007892 |
|
4 |
117.1040911 |
25.3007188 |
|
5 |
117.1033087 |
25.3000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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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17.0932235 |
25.3000345 |
|
7 |
117.0932235 |
25.3014908 |
|
8 |
117.0908173 |
25.3014908 |
|
9 |
117.0908223 |
25.3029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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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17.1059483 |
25.3029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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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117.1104028 |
25.3011420 |
|
12 |
117.1114358 |
25.3011374 |
|
13 |
117.1121972 |
25.3033947 |
|
14 |
117.1126204 |
25.3113837 |
|
15 |
117.1155578 |
25.3113282 |
|
16 |
117.1205257 |
25.3109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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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117.1217917 |
25.3122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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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117.1200073 |
25.3132815 |
|
19 |
117.1159802 |
25.32173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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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17.1238326 |
25.3217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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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117.1238308 |
25.3206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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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117.1240913 |
25.3206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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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117.1240281 |
25.3135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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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117.1225436 |
25.3125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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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117.1232704 |
25.3107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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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117.1216306 |
25.31047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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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117.1227341 |
25.3043901 |
|
28 |
117.1248133 |
25.303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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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117.1247905 |
25.3014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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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117.1134225 |
25.3014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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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117.1134224 |
25.2944907 |
資源儲量:未確定。根據《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白沙內山礦區螢石礦調查報告》,礦區范圍內共圈定低品位礦體1個,礦體真厚度1.81m,CaF2品位16.44%。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礦產資源勘查區塊登記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擬出讓年限:5年,探礦權期限屆滿,可以續期,續期最多不超過三次,每次期限五年。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起始價:51.5766萬元。
四、競買人資質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原則上為營利法人,或非營利法人中的事業單位法人,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外,均可申請參加競買。
2.截止報名時間,競買人未被列入“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3.本次公開拍賣不接受聯合競買。
4.競買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競買人需在報名截止日16:30之前繳納競買保證金(以到保證金賬戶時間為準),以取得競買資格。繳納競買保證金可用銀行本票方式(收款人: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本票中須注明探礦權名稱);或者由競買人基本賬戶直接匯入指定銀行賬戶(戶名: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開戶行:廈門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龍巖分行營業部;賬號:80110120420000825,轉賬時備注探礦權名稱)。
競買人按公告規定繳納競買保證金后須到產權交易機構開具競買保證金票據,并將競買保證金票據復印件提交給產權交易機構取得競買資格。
競買成交的,競得人的競買保證金在按《探礦權出讓合同》要求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出讓時競爭確定的成交價)后二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競買未成交的,競買保證金在本次公開出讓活動結束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如數退還,但不計利息。
五、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一)出讓方式:現場公開拍賣
(二)公告時間:2025年9月29日-2025年11月3日
(三)公開拍賣時間:2025年11月4日15時
(四)現場拍賣會地點: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五樓交易廳(龍巖市新羅區龍巖大道388號萬寶廣場B1幢)。
六、獲取拍賣文件的途徑和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獲取拍賣文件的途徑: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s://ggzy.longyan.gov.cn/lyztb/)或龍巖產權交易網(http://www.gf6m0.com.cn/)下載《探礦權出讓須知》等材料(項目編號:CR2025-01)。
申請報名的起止時間:2025年9月29日-11月3日17:00分止(正常上班期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申請報名方式:競買人現場報名。
提交地點:龍巖市蓮西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八層。
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表、承諾書;
2.企業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如法定代表人無法親自辦理競買手續的,須提交經公證處公證的授權委托書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核對);
3.競買保證金票據復印件;
4.競買人須登錄“自然資源部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mnr.gov.cn/”查詢,將未列入“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名單”信息結果截圖;登錄“信用中國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將未列入“失信懲戒對象”、“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信息結果截圖;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s://www.gsxt.gov.cn/”查詢,將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結果截圖。并將上述截圖結果打印蓋章提交產權交易機構。
七、確定競得人的標準和方法
(一)公開拍賣起始價、增價幅度
1.公開拍賣起始價:51.5766萬元。
2.增價幅度:每次報價的增價幅度不低于1萬元。
(二)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拍賣、價高者得的方式確定競得人(正向多次報價,不低于起始價)。無人報價或者競買人報價低于起始價的,不成交。
(三)本次拍賣的競買人不得少于3家,若競買人少于3家,出讓人將按照有關規定停止該采礦權拍賣。
(四)競價成交后,競得人應當場簽訂《成交確認書》,成交結果經10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須在10個工作日內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并根據合同約定向稅務部門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
八、風險提示
競買人參加報名申請,即視為對該探礦權現狀和出讓文件已完全認可并自愿承擔所有風險。競買人應提前進行考察與踏勘,費用自理。
(一)礦產資源勘查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范圍的地質工作程度較低,存在找礦風險。出讓方提供的勘查區有關找礦信息,僅供競買人參考,出讓方不作任何承諾。所有參與競買人視同認可投資風險并自行承擔。
(二)由于國家法律法規、相關規劃、環境保護、產業政策調整等因素影響,存在探明礦產資源后無法轉采的政策風險,投資風險由競得人自行承擔。若競買人需對礦區進行現場踏勘的,可按本出讓文件提供的地理位置自行前往現場踏勘,出讓人不另行組織現場踏勘。同時競買人可向出讓人進行咨詢,詳細了解探礦權的相關情況,慎重決策。
(三)競得人須在完成探礦權登記,取得勘查許可證后方可開展勘查作業,在勘查活動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包括但不限于綠色勘查),競得人在受讓探礦權礦區范圍內進行建設時,勘查活動不得破壞基本農田,涉及使用林地的應依法依規辦理林地報批手續。有關用水、用電、污水處理及其他設施引入工程等事項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辦理審批手續。
(四)競得人在勘查過程中,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義務的,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五)競得人應依法依規推進勘查工作,按照有關技術標準要求編制勘查實施方案,及時投入開展勘查工作,提交勘查成果,做到綠色勘查,不得“圈而不探”。若后續轉采后,應按綠色礦山建設要求開采,并按規定留足安全距離。
(六)擬出讓勘查區塊范圍涉及約束性條件的,轉采時應按要求落實有關措施或規定,符合相關管控要求方可轉采。競得人競得探礦權后,自行承擔風險。
九、對交易礦業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任何單位及個人,如對礦業權出讓存有異議的,請在公告報名截止日16時前以書面形式向出讓人反映(以公告期內收到時間為準)。
十、違約責任、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競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違約:
1.競買人串通報價,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他人合法權益的;
2.競買人弄虛作假,騙取競買資格或競得的;
3.競得人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4.競買人經競價被確定為競得人后不簽署成交確認書的;
5.競得人逾期或拒絕支付交易服務費的;
6.競得人未按時與出讓人簽訂《探礦權出讓合同》的;
7.競得人未按《探礦權出讓合同》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
8.競得人逾期未申請辦理探礦權登記的。
(二)違約責任
1.對競得人出現上述第1至6條違約行為,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取消競得人的競得資格,并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新羅區人民政府網站、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公開通報;
(2)沒收競買保證金,競得人已經繳納的交易服務費不予退還;
(3)按照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失信聯合懲戒要求,對失信主體信息進行記錄、管理、公開,進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
2.對競得人出現上述第7條違約行為,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自滯納之日起每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滯納金,加收的滯納金不超過欠繳金額本金。逾期未足額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的,出讓人有權解除《探礦權出讓合同》,并會同相關部門對競得人開展企業失信聯合懲戒,進入失信聯合懲戒黑名單,沒收競買保證金,競得人已經繳納的交易服務費及礦業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
3.對競得人出現上述第8條違約行為,應當承擔以下違約責任:視為競得人自動放棄探礦權競得資格,合同于逾期之日當日予以解除,競得人所繳交易服務費和礦業權出讓收益不予退還,競得人無權要求獲得合同約定的探礦權,出讓人有權對合同約定的探礦權再行出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若再行出讓探礦權出讓收益成交價款低于本次拍賣出讓成交價款的,競得人應補足成交價款的差價部分,并承擔相應的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探礦權出讓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備忘錄>的通知》(發改法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
十一、其他內容
(一)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方式
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方式按《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辦法>的通知》(財綜〔2023〕10號)、《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自然資源廳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做好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閩財綜〔2023〕13號)、《自然資源部財務部稅務總局關于礦業權出讓收益征收中礦產品銷售收入計算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發〔2024〕173號)、《福建省自然資源廳 福建省財政廳 國家稅務總局福建省稅務局關于印發礦產品銷售收入轉換系數和地熱、礦泉水核定價格的通知》(閩自然資發〔2024〕61號)等文件規定執行。即:在出讓時征收競爭確定的成交價;在礦山開采時,按合同約定的礦業權出讓收益率(螢石(選礦產品)礦業權出讓收益率為2.4%)逐年征收采礦權出讓收益,螢石礦產品銷售收入由原礦轉為選礦的轉換系數為1.72。探礦過程中,如有新增符合轉采的礦種,轉采時應按有關規定征收礦業權出讓收益。
(二)本次探礦權拍賣出讓交易服務費用由競得人支付,交易服務費按《探礦權出讓須知》中收費標準具體計算,交易服務費應在成交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付清。
(三)本公告在自然資源部門戶網站、福建省自然資源廳門戶網站、新羅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龍巖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龍巖市產權交易網同時發布。其他事宜可向新羅區自然資源局礦管股或產權交易機構咨詢,聯系方式如下:
新羅區自然資源局
聯系人:湯先生,聯系方式:0597-2239011
龍巖市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聯系人:鄭先生,聯系方式:0597-2688591
龍巖市新羅區自然資源局
2025年9月28日

